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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O:知情同意书的签署时间点? 临床试验c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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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O:在所有临床试验检查开始之前。但实际操作中会有一点困难,尤其是对于临床试验筛选病人的进度有影响,还有临床试验经费方面,也是个问题。临床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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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O:化验单是否能够贴在CRF上?临床试验cro


CRO:依照保护临床试验受试者隐私的原则,两种处理办法:第一,化验单上用受试者姓名缩写;第二,把化验单贴在专门为临床试验设计的病例(原始记录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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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O:知情同意书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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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O:不能放在CRF中,同时绝对应该把知情页与同意页同时交给患者一份,研究者留一份。上述答案依据:一、所有跨国公司都是这样做的;二、有道理,ICF放在CRF中违反隐私权,不把知情页交给患者,则有受试者未完全知情的嫌疑。事实上,之所以国内公司会出现只交给受试者同意页的做法,完全是无奈的选择。很多受试者,把知情页拿回家后仔细研究半天,最后会选择放弃。ICF的实际操作会有很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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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局令第16号)
医疗器械新产品审批规定》(试行)(局令...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规定》(局令第5号)
医疗器械分类规则(局令第15号)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局令第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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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床试验cro首页>>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临床试验 临床试验

第二章 药品注册的申请临床试验法规

  第七条 药品注册申请包括新药申请、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申请、进口药品申请和补充申请。境内申请人申请药品注册按照新药申请、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申请的程序和要求办理,境外申请人申请药品注册按照进口药品申请程序和要求办理。

  第八条 新药申请,是指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的注册申请。已上市药品改变剂型、改变给药途径、增加新适应症的,按照新药申请管理。
  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申请,是指生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颁布正式标准的药品的注册申请。
  进口药品申请,是指境外生产的药品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注册申请。
  补充申请,是指新药申请、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申请或者进口药品申请经批准后,改变、增加或取消原批准事项或者内容的注册申请。

  第九条 申请药品注册,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并报送有关资料和药物实样;进口药品的注册申请,应当直接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
  申请人应当对申报资料全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条 两个以上单位共同作为新药申请人的,应当向其中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人均为药品生产企业的,应当向申请生产制剂的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人均不是药品生产企业的,应当向样品试制现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十一条 申请人应当对其申请注册的药物或者使用的处方、工艺、用途等,提供申请人或者他人在中国的专利及其权属状态的说明;他人在中国存在专利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对他人的专利不构成侵权的声明。

  第十二条 药品注册申请批准后发生专利权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或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或者人民法院解决。
  专利权人可以依据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最终裁决或者人民法院认定构成侵权的生效判决,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注销侵权人的药品批准文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据此注销侵权人的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第十三条 对他人已获得中国专利权的药品,申请人可以在该药品专利期届满前2年内提出注册申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本办法予以审查,符合规定的,在专利期满后核发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

  第十四条 对获得生产或者销售含有新型化学成份药品许可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提交的自行取得且未披露的试验数据和其他数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批准该许可之日起6年内,对未经已获得许可的申请人同意,使用其未披露数据的申请不予批准。但是申请人提交自行取得数据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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