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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选标准:
1.首次发病三日内的急性脑梗塞病人,诊断标准按照全国第四届脑血管病学术会议修订制定的诊断标准,均经临床及颅脑CT检查无出血的影像学改变。
2.年龄40—75岁。
3.能够合作治疗者。
4.临床神经功能缺损程度评分在7—38分之间者。
5.应首次发病或过去发病未留有肢体瘫痪等后遗症的再次发病者。
6.可住院治疗并签署患者知情同意书者。
排除标准:
1.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患者。
2.有严重心,肝、肾及血液疾病患者。
3.颅内出血者、风心病栓塞者。
4.对药物及食物有过敏史者。
5.孕妇、哺乳者。
6.有恶性肿瘤或颅内肿瘤者。
7.合并其他颅内病变如脑囊虫病、脑内血吸虫病、脑炎、脑膜炎、脑积水、脑外伤后遗症者。
8.两周内应用过溶栓制剂、抗凝剂、降纤制剂、抗血小板聚集药物者。
9.椎基底动脉供血系统的梗塞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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